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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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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死缓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死刑缓期2年执行不是1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1种执行制度。

    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不必立即执行,1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缓期2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2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2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