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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执行死刑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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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死刑后如何处理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执行死刑后如何处理

    1.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

    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3.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属嘱

    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

    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

    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上一条: 死刑核准相关程序 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