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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死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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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缓是什么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死缓是对犯罪分子的1种处罚方式,全称是死刑缓期执行,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3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判“死缓”缓刑到期后,1般可以改判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很少有再执行死刑的。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恶劣的可能仍会被执行死刑。至于判了死缓的人得多少年才能出狱,这个没有定论,但通常都是在20年左右吧,根据具体表现可能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