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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杀猪掉入开水锅屠宰单位担责任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死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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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猪掉入开水锅屠宰单位担责任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死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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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判决了1起屠宰场开水烫伤人得案件,被告敦煌市飞天红砖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许明住院医疗费等4465元。

           敦煌市转渠口屠宰场系敦煌市飞天红砖公司得下属企业。

        今年1月8日,原告许明和同村6人商议,共同收了3头猪往原告屠宰场屠宰,按划定每头猪交15元屠宰费。

        过了秤,红砖厂经理同意让收猪人将猪赶入屠宰房。

        原告许明在锅台上按压猪时不慎跌进锅内,致其双脚烫伤,住院治疗。

        事后原告多次找被告敦煌市飞天红砖公司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443元未果,遂于1月18日向敦煌市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敦煌市飞天红砖有限责任公司轨制不严,在他人入进时未能严格治理,存在过错,应负此次事故得主要责任,原告许明明知站在锅台按压猪存有危险而未加留意,对其受伤负1定责任,可以减轻被告方得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敦煌市飞天红砖公司赔偿原告许明住院医疗费等7443元得60%,即4465元。

         (杨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