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划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的法律行为。
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
我们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狭义的。
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律,法规答应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划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前提有: (1)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前提泛起,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如职工在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商定,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以参加全国同一考试,假如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职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随之终止。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一旦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他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就即行终止。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假如过往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作上述商定,职工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后,可以与企业协商,假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作为劳动合统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划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被撤销,职工由劳动主管部分另作分配,企业与职工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 (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依据《破产法(试行)》的有关划定,宣告破产。
企业宣告破产,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违背法律,法规,徇情枉法,非法招收职工,一经发现,必需入行清退,随之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