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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怎么写刑事2审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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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写刑事2审辩护词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怎么写刑事2审辩护词

    辩护词


    市中级人民法院: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昌-宇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的委托,指派我

    们担任其辩护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1审判决***犯合同,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理由如下:1审判决认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符**相勾结,采取虚

    报工程款、隐瞒已支付工程款的方法,实施了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首先,1审判决认定***在结算工程款时承诺给符**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在工

    程结算书与还款计划表上签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关于***是否承诺给符**好处费、符**是否为了得到好处费才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计划

    表上签章的问题,符**的证言自相矛盾,***的供述前后矛盾,并且两人的口供不1致,应

    当依法不予采信,1审判决违法采信证据,是错误的。比如:卷2第81页:符**对梁**送

    来的结算表看后无异议就在上面做意见并签名盖章;卷2第86页:符**没有详细核实每项

    工程的情况;卷2第101页:我(符**)没有提出异议就在工程结算表和合同书上签名及盖章;

    卷2第88页:符**告诉***入账的只有10万元,没有什么目的,只是当时是忘记了。在还

    款计划表上签署意见时,认为中医院欠工程款应当借助这个机会要求区政府拨款解决等。

    卷2第28页:***没有与符**勾结虚报工程款与隐瞒已付的30万元,当时记不清中医院已

    付30万元给我们这件事;卷2145页:***在要求中医院确认还款计划时,既没有和中医院

    对账,也没有在公司内部对账等。不难看出,符**是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对工程结算书

    与还款计划表签章的,并非是***承诺给其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有意与***勾结才

    签章的。

    2、关于工程结算书与司法鉴定结论不1致的问题,***在1审的庭审中已做出明确而合理

    的解释,1审判决未经调查与核实,违反法定程序片面采信鉴定结论,是错误的。工程结

    算表中的路面工程,实际上包括院内的路面工程、门口道路工程和后院的填土工程。由

    于路面工程与填土工程的造价1样,双方协商同意按照路面工程造价统1结算而已,并不

    是虚报路面工程。填土工程也是**建筑公司做的,门口的道路工程也是公司做的,全医院

    的人都可以作证。针对司法鉴定时遗漏了门口的道路工程与填土工程,并且鉴定时适用

    的定额明显低于应当适用的定额。***及其辩护人在1审中已做明确的辩护,并在开庭前

    向1审法院提交了补充与重新鉴定申请书。遗憾的是,1审法院不理不睬。不难看出,工

    程结算书与司法鉴定结论不1致,是司法鉴定时遗漏鉴定项目与适用鉴定标准错误造成

    的,并非是***虚报工程量。

    3、符**没有收取***的好处费,这是不争的事实。1审判决未能尊重客观事实,主观臆

    断,主观归罪,是错误的。纵观本案不难看出,1审判决认定***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

    主要是基于***在确认工程结算书与还款计划表时与符**相勾结,虚报工程款与故意隐瞒

    已付的30万元。如此说来,符**应该是本案合同诈骗罪的共犯。遗憾的是,符**不仅不

    是本案的被告人,反而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核心证人,并以其证言证言来证明他的同伙

    ***的犯罪事实,显然是荒唐可笑的。其次,在实践中,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

    能够拿到工程款,有时迫不得已会承诺给1定的好处费或茶水费等,这既是我国的人之常

    情,也是施工方的无奈之举,甚至是施工方不得已而为之的善意谎言。难道说没有给好

    处费、只是口头说说给好处费,就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吗?恐怕全中国都找不出1个这样

    荒唐的判决先例。综上,1审判决认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诺给符**好处费,符**

    为了得到好处费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计划表上签章,采取虚报工程款与隐瞒已支付工程

    款的方法,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致

    XX人民法院

    辩护人:

    X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