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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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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

    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

    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1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1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

    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

    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1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1审裁

    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