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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诉讼中止和诉讼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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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诉讼中止和诉讼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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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中止和诉讼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1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是中止跟中断的区别: 主要在于发生是由、发生时间、法律效果等3个方面的不同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1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1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师之家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