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考验期内没有应予撤销假释的情形的,如何办
文章导读: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考验期内没有应予撤销假释的情形的,如何办理?
关键词: 假释,应予,罪犯,撤销
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考验期内没有应予撤销假释的情形的,如何办理? 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划定》明确: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划定的应当撤销假释的情形的,就以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
假释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公布并通报原裁定的人民法院和原执行的监狱,看管所,拘役所和家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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