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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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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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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高空抛物是1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1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2人或2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1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1千2百5十3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华律网咨询,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