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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职务侵占罪是行为犯吗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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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侵占罪是行为犯吗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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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是我国经济仍在不断发展,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的问题也越来越频繁,那么过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判定职务侵占罪的?职务侵占罪是行为犯吗?今天,本法律网站小编整理了职务侵占罪的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271条中指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是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务的目的。

    二、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条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百八十三条第1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公司法》

    第1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1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八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什么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在我国刑法学界,总的来说主要有两大类观点:一是从犯罪既遂的角度解释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另一大类观点认为,判断是否行为犯,应当从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或者说法律条文本身规定来看,如果条文没有规定特定犯罪结果,只规定危害行为,那就是行为犯。

    总之,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不是行为犯。

    在职人员以权谋私是严重触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我国对职务侵占罪的打击力度也较大。以上就是本法律网站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职务侵占罪和行为犯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在阅读后还有什么这方面的疑惑,建议您可以咨询律师,我们本法律网站平台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您可以咨询任何在线的律师,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