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8980003656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问题成都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证据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证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问题成都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证据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
    我是1名中外合资企业得员工,1995年9月加入公司,至今已有12年了,公司未给我签署无牢固限期条约。叨教:

    1,如果我得条约是2007年12月31日到期,我能否使用新得法来掩护自己,当条约到期时,要求公司签订无牢固限期条约,公司能拒绝吗?若是公司不续签无牢固限期条约,我能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吗?赔付得尺度怎样?

    2,假设我得条约是2008年1月5日到期,我要求签署无牢固限期条约而公司差别意,我能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吗?赔偿得尺度是按12个月得人为盘算吗?在这种情形下,高端员工赔付得尺度是按新法照旧按旧法?

    3,怎样明白第4十6条,有下列情形之1得,用人单元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第(5)项:除用人单元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约约定条件续订劳动条约,劳动者差别意续订得情形外,遵照本法第4十4条第1项划定终止劳动条约得。怎样明白用人单元提高劳动条约约定条件续订劳动条约这段文字得寄义?假设公司情愿与我签署无牢固限期条约,可是条件是要降低我得事情岗位和人为或异锝调动,这种情形属于是提高劳动条约约定条件照旧降低劳动条约约定条件?若是我差别意,怎么办?
    [李迎春律师解答]:
    1、劳动第98条划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你得劳动条约若是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自然不能适用劳动条约法关于条约终止以及签署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得有关划定,当条约到期时,如用人单元无续订条约得意思表现,则无法签署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劳动条约终止用人单元可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建议在2007年12月31日前要求用人单元将牢固限期劳动条约变换为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凭据最高人院得1个批复,可以要求变换为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
    ……该案得基本案情如下:武秋芳等12人划分于1987年、1988年、1990年、1991年到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所辖桥西、桥东支行从事储蓄代庖员事情,其中部门职员和所在得单元签署了5年得《雇佣储蓄代庖员条约书》。条约期满后,虽未与用人单元续签劳动条约,但武秋芳等人1直在银行继续事情。2001年11月6日,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下达(2001)463号文件《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柜员条约工治理暂行措施》。张家口分行凭据该措施划定,对武秋芳、刘桂芬、王建枝、李凤英4人予以辞退,与其余8人签署了1年限期得劳动条约。武秋芳等12人不平张家口分行得安置意见,向张家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签署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并于同岗位其他员工同工同酬,享受1律福利待遇,赔偿4位被辞退人在辞退时代得经济损失。张家口市劳动仲裁委以双方已续签了1年期得劳动条约并正在推行中为由,对申请人要求用人单元与其签署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得请求未予支持。武秋芳等12人不平,向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04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2004)民1他字第2号做出回复:“凭据叨教陈诉所述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得划定,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柜员条约工治理暂行措施》划定得条件与赵世红等8人续订得1年劳动条约,应视为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