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8980003656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欺侮罪的立案尺度与量刑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证据

    欺侮罪的立案尺度与量刑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欺侮,量刑,立案,尺度

         一,释义 欺侮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峻的行为。

        二,立案尺度根据刑法第246条的划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欺侮他人,情节严峻的,应予立案。

        欺侮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开欺侮他人的行为,必需达到"情节严峻”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三,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

        侵犯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个人。

        任何机关,集团,法人组织,均不能成为犯罪的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需具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需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假如行为人是与他人开玩笑或者恶作剧造成他人难堪,或者无意中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受损,均不能以欺侮罪论处。

        四,量刑尺度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欺侮罪与 的界限1.欺侮罪不捏造事实,后者捏造事实;2.欺侮罪有暴力可能,后者不使用暴力;3.欺侮罪一般当面入行, 去去在公家场合入行或向第三者散布。

        六,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欺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峻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